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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东方电影公司这个皮包公司没有办公地点,康剑飞的试镜选在一家咖啡厅进行。
次要的演员唐书璇已经帮他选定了,只剩下小主角和两个笨贼没有确定,不过也已敲定了几个备选。
首先进来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白人,身材微胖、表情有点滑稽。
“约翰?乔伊斯,”康剑飞看看他的资料,问道,“你以前都演过哪些电影?”
那个叫约翰?乔伊斯的白人笑道:“从14岁开始演戏,今年我已经38岁。我演过的电影太多了,多得连我自己都记不清。”
康剑飞问:“那你都演过什么样的角色?”
约翰?乔伊斯自信满满地说:“什么我都演过,司机、厨子、小偷、强盗、警察、乞丐……”
得,一个资深死跑龙套的。
“好了,就你了,”康剑飞把一张纸递给他,“明天早上8点钟到这个酒店集合,然后我们一起去麻省拍戏,记住别迟到。”
约翰?乔伊斯有些惊讶地问:“不看我表演一下吗?”
“不用了。”康剑飞笑道。
等这人走后,唐书璇才开口道:“阿飞,小偷头子的演员还有两个备用的,你不把人都见完?”
康剑飞摇头说:“《小鬼当家》这部戏对演技的要求不高,这个约翰的形象非常符合要求,而且做过24年演员,绝对可以胜任。”
小偷很快就选定了,不过小主角的演员却让康剑飞有些头疼。唐书璇挑的三个小男孩儿都很机灵,不过或许是康剑飞对麦考利?金印象太深刻,老是觉得面试的小孩儿不能令他满意。
不过拍摄时间很紧,没工夫供康剑飞慢慢挑,只能凑合着选了个脸型和嘴巴跟麦考利比较像的小孩,名字叫做辛迪?佛里达。
康剑飞没有早点来美国拍戏,除了需要盯着香港那边的股市外,还因为影片中除了室内戏外全是雪景。就算他提前一个月来美国也没法拍,除非是人工制作雪景,但雪景镜头实在太多,人工制作起来太过蛋疼。
洛杉矶已经有20年没下雪了,纽约那边今年也只下了两场小雪,还没到屋顶积雪的程度,所以唐书璇才把拍摄地定在了已经白雪皑皑的麻省西部。
拍摄器材之类的东西,唐书璇早已经联系好,具体拍摄地点选在一个富人街区,租了栋三层楼房就可以开机了。
康剑飞带着自己的御用团队,和一大帮从好莱坞请来的剧组成员来到马萨诸塞州,为了避免扰民和节约时间,他连开机拜神仪式都没搞。
由于片中有四五个小演员,所以跟着过来的家长也是一大堆。康剑飞脑子里早有完整的电影画面,能凑合的地方他也尽量避免ng,所以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把这些小演员在家里的戏拍完。若非是这些小鬼需要调/教,康剑飞大半天就可以搞定。
接下来剧组一分为二,唐书璇作为二组导演,带着小主角的“全家”去临近的两个大机场拍戏,而康剑飞则留在麻省拍主要情节。
由于早就画好了分镜头脚本,唐书璇只要严格按照脚本导演就行,康剑飞也不怕她把电影给拍成“唐氏”文艺片。
只用了三天时间,康剑飞这边的戏就已经拍了一半。不过小男孩儿辛迪?佛里达的母亲却先抗议起来,说什么康剑飞每天的工作时间太长,属于虐待儿童,甚至威胁说要起诉康剑飞。
最后康剑飞不得不用1万美金让这个女人闭嘴,上天作证啊,小男孩儿的片酬才5000美元,康剑飞这算是付了双倍加班费。
不止是小男儿辛迪,剧组所有的美国人都得到承诺,电影拍完后他们会拿到相当于双倍工资的奖金。
康剑飞对此很无奈,在香港如果导演赶时间的话,拍电影一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是常事,不想干的可以滚蛋,反正有的是人抢着做。
《小鬼当家》现在一天只拍13个小时,这帮美国佬就叫苦叫累了,真是对不起好莱坞这块招牌。
在康剑飞赶着拍戏的同时,香港那边筹备了几个月的《中华好声音》,也正式在凤凰电视台开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