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章:法学殿说法(1 / 2)

秦歌一曲 老实人12 5503 字 2019-10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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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弗没有学过儒,性情上有些自由开放,而善愈学过儒,在气度上就有些平稳沉静。笑起来扬眉勾嘴,一副的平和之气。北信君抢上道:“没有,任小弟很不错呢!” 善愈笑道:“那是君上没有看过他捣鬼的时候。”然后微一让身道:“老师久候君上了。”

一入馆,在此,有七八十人都在,慎到高居上首,见北信君来招手笑道:“北信君请坐!”

这是慎到右手边的下座,北信君高高兴兴的坐过去,几案上朱鳖、百碧、西海鳐、肥燕尾巴、牦牛、大象的腰子脍、鹿脍、豆饧、甘瓠……虽然齐国重金养士,但也是可以见出慎到在齐国的地位,一般的学子是断然打弄不到这样一场宴席的。同时,北信君也是知道,这是慎到给自己的门下一次饯行宴。在此,慎到要把自己n个弟子推到东骑去进行法治,到东骑当官执法,甚至还要执政。因为东骑就是缺少文治的文官。

慎到哈哈大笑,对弟子门道:“还不,见过北信君?”众弟子齐声道:“见过北信君!”北信君大喜,道:“不必多礼,不必多礼!请起,请起!”慎到笑道:“还不听北信君之言,也不想想,这样多礼,岂不是和那些腐儒之学一样了?”众弟子一并起身。.

慎到指点门下弟子道:“此我大弟子愚饰邪,此人从法学尚直,愚饰邪,还不见过北信君!” 愚饰邪不敢怠慢,道:“愚饰邪见过北信君!”北信君回礼:“有礼,有礼。”

慎到再道:“此人是叫纪治纲,为老夫二弟子。”不待多言,纪治纲道:“纪治纲见过北信君。”北信君回执以礼。此后,慎到陆续把善愈、任弗、朴鄙、令考其、因之然、势必齐、韩多、比正、缺也子、避纯粹等一一介绍。大礼过罢,慎子道:“先大飨!”然后对北信君道:“一起来!”北信君大感满意,吃饭,吃完饭谈公事,当然是一件好事。当下开怀大咥。

酒足饭饱,慎到慨然,顿了一会儿,由末学弟子把食宴撤了下去,换上了美酒,加了几盏鹤灯,这是一鹤七灯的青铜鹤灯。顿时,原本因天黑而暗下去的法学殿堂又明亮了起来。.

“你们想必都已经知道了,北信君此次来齐,主要是想要寻访大才,到东骑一展所学,所谓学必致以用,不然学之为何?东骑虽小,但一无老族旧贵,二无已有之法,是一个全新的无法之国,北信君大才,治理小国,然力有穷时,这才来我大齐求才,现在北信君求到了法学家,这足可以证明我们所学,是真正可以经世济民之学,是真正可以匡扶天下的学说!”

在慎到的这一缓下,众弟子在愚饰邪、纪治纲、善愈、任弗、朴鄙、令考其、因之然、势必齐、韩多、比正、缺也子、避纯粹一班骨心学子的带领下喝道:“大哉!法家之学,经世济民、匡扶天下、为天下先——”

“变法是革新,变法是逆天,逆——一国之天!其凶险处,虽可强国富民,也可能会……身死族灭!吴起变楚法,楚王薨而吴起死!这足以说明一切。是以,老夫提出了势说!”慎到道:“所谓势,是借势,我们变法者无权无势,要想变法,要想立法,就要有自己的权力,没有权力,就要借势!不得势而变,纵法有成,而自身也是难保也!殉死卫道固然可观,但未必身死就可以卫得了道,所以老夫一意治学,而不受官,不理政!然天下大变,法家之幸也!北信君起建东骑国,国虽小,但无法,无贵,一如白帛,可以随意使画,纵不能持大国牛耳,也可以持小国之器!现在东骑北信君来求贤去东骑国,立法,建法,执法,治法!正是各位……大展所学!法家之学,各位大至已经明白,纵不能相国,也可以为官任职一方,相信各位不会负老夫之所望,现可有愿去东骑国的学子士人?”

愚饰邪上前道:“愚饰邪请问北信君,东骑国欲立何法?是申子法,还是老师法?”因为申不害已经当了丞相,韩国的起色加上他的身份,再加上他在稷下闯出的名声,所以叫一声申子名正言顺!他这问是有学问的,是要看看北信君是不是懂法,是不是值得他们去效力。.

北信君沉吟一下道:“申子讲术,有法后有术,东骑无法,自然不能行术法,要先有法才好术治。.至于慎到大师的法……这点本君难说,虽然本君来求慎子大师,可是大师并没有答应本君入东骑,大师不入东骑,自然不能说行大师的法,所以真正说起来,东骑要立法,要治法,要行法,是立你们的法,治你们的法,行你们的法,现在的东骑法说上就是一块白地,万丈高楼从地起,东骑的法是什么法,不取决于别人,而是在你们,本君相信一人计短,二人计长,别国,如魏,行李悝之法,韩国行申子法,而本君,行众君之法!本君相信,你们一个两个自然不如申子李悝,但所谓后学者居于上,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你们众人的力量一定会胜过一两个贤人!未知诸君以为何?”

善愈道:“北信君说的好,不过立法有章,管子立法重商,李悝变法重农,申子变法正在新郑大练兵,北信君要立什么的章法,有什么样的侧重?”北信君道:“东骑是小国,人少,地广,所以东骑行富民之法,一切只求富民,本君要人人家有百亩田,人人家养牛马羊,人人穿衣暖而新,人人饱食日日有肉!只要达到这个目的,什么法都行!本君立法,不仅要管百姓,也要管百官,还要管本君!在东骑国,但有犯法者,人人当刑!不过本君认为,肉刑必须废止,不能再有肉刑这种东西的存在,可以全数改其为劳役。.”

肉刑,广义的肉刑,指括黥(刺面并着墨)、劓(割鼻)、刖(斩足)、宫(割势)、大辟(即死刑)等五种刑罚。起源于“杀人者死,伤人者创”的原始同态复仇论。至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,有三典五刑之说,秦及汉初相沿不改。《荀子·正论》:“世俗之为说者曰:治古无肉刑。”所谓“治古”,指的是尧、舜太平盛世。

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禹承尧、舜之后,自以德衰而制肉刑,汤、武顺而行之者,以俗薄于唐、虞故也。”这是说,肉刑始于夏、商、周三代。汉文帝在位期间,先后废除了肉刑中的墨、劓、斩左右趾(实即剕刑)和宫刑,被后人誉为“千古之仁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