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九章 解约,成立工作室(2 / 2)

洪尘记得B签合同里的一项规定是:每年在艺人身上投资不少于五百万的影视资源倾斜。

现在来看,资源倾斜的少倒是好事。

至于对赌协议,现在来看,根本没必要再履行,后续就算花海想要和他签A签合同,分账四六开,洪尘都不愿意。

其实洪尘当时的选择也没错,当时他孤身一人,没有任何依靠,不签约仅靠自己比较难出头。

签了约好很多,现在看到娱乐公司对艺人的束缚和黑暗之后,他才发现娱乐公司只想从艺人的身上吸血,不会真的在乎艺人的想法。

“不过最好的情况还是成立工作室。”葛晨又解释道。

解约的话,无论如何,都要打一些官司,会和公司闹得很僵。工作室的话,就简单了很多。

所谓工作室,简单来说,就是洪尘还是在花海旗下,但他恢复了自由身,他的片酬不会被公司抽取,对于一些事情的决断也不需要请示公司。

事情指的是绯闻炒作这一类,公司是有权决定明星的绯闻和炒作,明星还必须配合。不过这件事还没发生在洪尘的身上。

花海只是挂个名头,可以吸引投资等。当然,洪尘对外宣称的话,仍然被称为花海旗下的艺人,这点不会变。

一般情况下花海当然不愿意解约,但是洪尘选择赔偿解约费的话,花海也没有办法。

于是,定下开工作室之后,洪尘就和葛晨直奔花海大楼,王耀办公室。

“你们要开工作室?”王耀听到这个消息,脸色有些难看。

《我不是药神》之后,王耀对洪尘其实是有些佩服的,也看得出,洪尘这个人很有想法。

但是现在洪尘想开工作室,会不会有些狂妄自大了。

明星开工作室很正常,基本现在的一线明星或多或少都会这样。只是洪尘,他现在可以吗?

“你们考虑清楚了?这件事的影响很大,至此以后你不会获得公司任何的资源。”王耀皱着眉头说了一句。

“经理,我确定,这段时间感谢花海的照顾。”洪尘面色平静的说道,“我还是花海旗下,这一点不会变,除了分账合约和资源倾斜合约不再履行,名义上还是花海的员工,只不过更像合作而已。”

“我知道了,我考虑考虑,给我几天时间答复。”王耀目光微微有些深邃。

说来还有些巧,因为王耀正在盘算着给洪尘换经纪人的事情。他之前就说过,葛晨浪费了洪尘的商业价值。

洪尘这种年轻、有颜值又有实力的演员,如果运用得好,绝对是一棵摇钱树。当然,运用的方法可能并不如洪尘想的那样。

只是可惜,这棵摇钱树不愿意任人摆布。

“洪尘,最后劝你一句,如果真的开工作室,但凡遭遇一点风险,你都未必扛得住。”洪尘走的时候,王耀在后面说了一句,话语中威胁的意味很浓。

听了他的话,洪尘没有回头,径直离去了。他有系统,就算将来有风浪,也扛得住。

从《诛仙》之后,王耀和洪尘的理念就已经有了分歧。如今矛盾摆到台面上,十分正常。

王耀知道,洪尘成立工作室的事情他已经无法阻止了。

因为现在公司在洪尘身上投资的资源不够,洪尘有能力和公司解约。他有些后悔,早期为什么不给洪尘几个价值高昂的顶尖资源,把洪尘锁死在公司。

之后,洪尘开始着手成立工作室的事情,颜池是他的合作伙伴,也加入了他的工作室。

还有他的团队,葛晨、王绍奇等,纷纷加入。

这之中最大的区别就是,洪尘此刻成了老板,葛晨是他的下属,是他公司的人。

包括整个团队,不再属于花海,都完全属于他个人。

这只是个开始,之后,工作室还有法务、财务、公关等团队需要完善,不过这些事情葛晨和王绍奇都处理的很好。

洪尘只需要着眼于拍戏就可以了。

五天后,洪尘和花海签订新合同,以工作室的模式和花海合作。

至此,红尘工作室正式成立。不过这件事少有人知道,双方也没有大肆宣扬的必要。

而这个工作室刚刚成立,就要面对一场艰难的考验。那就是作为出品方发行的第一部电影——《唐人街探案》,会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。

成败,在此一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