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代言时间一年,代言费两千万,怎么样?”殷旭笑着问道。
这个价格很公道。
两千万,这个手笔已经非常大了。
因为签约是一个双向获益的过程,艺人也能通过签约积累人气。
“殷总,合作愉快,很高兴成为横店的代言人。”洪尘当然选择答应,和横店影视城达成合作。
之后,葛晨负责合同的事情,去签合同去了。同样,洪尘还要在横店影视城呆几天,因为要拍摄宣传片和宣传海报等事宜。
达成合作后,殷旭就离开了。说实话,作为横店老总能亲自出来和洪尘谈合作,已经是给足了洪尘的面子,也看出横店此次的诚意。
其实殷旭这么做也很简单,地方高层催得紧,要他尽快想办法提升旅游指标。到了他这一个层次,真正的压力只来源于这个层面,所以他必须处理好这件事。
洪尘的住处已经被安置好,规格非常高。他回房间休息了一会儿,到了傍晚,闲来无事,便叫上葛晨和王绍奇,去横店影视城转转。
同时,葛晨顺道也要去联系签约陆佳的事宜。
于此同时,陆佳正在休息室和经纪人交流,休息室的气氛显得有些压抑。陆佳低着头沉默不语,经纪人在一旁苦口婆心。
陆佳的经纪人沈红是她的表姑,在圈里做经纪人,于是陆佳一毕业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在沈红手下当艺人。
她的父母本以为,沈红是陆佳的表姑,自然会多多照顾陆佳。
但是他们想不到的是,此时此刻沈红正要求陆佳做什么。
“佳佳,你再考虑考虑,只是单纯的喝一场酒而已,喝完了你就能拿下这个角色,这可是女二号,绝对能红,而且片酬也非常高。”沈红还在劝说。
事情的发生很简单,陆佳的青春靓丽被制片人看中,于是制片人找到沈红,说只要陆佳答应“陪酒”就把一部大戏的女二号给陆佳。
说白了,就是潜规则。
潜规则在业内并不少见,而且,通常情况下,艺人如果完全归经纪人管的话,金主们会联系经纪人,让经纪人协调这些事情。
有人说,经纪人的良心不会痛吗?
这一行,这种事,司空见惯。而且,陆佳和沈红这种契约关系下,对于经纪人来说,演员相当于是她的商品。
经纪人最想要做的事情,自然就是让自己的商品卖出更高的价格。这样,她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。
所以,经纪人劝艺人服从“潜规则”这种事情,也不是没有。
一切都是为了更大的利益,毕竟,金主们在艺人身上手笔往往不小。
陆佳此刻心如死灰,前段时间葛晨联系她问她愿不愿意加入洪尘的工作室,陆佳还很犹豫。因为那个时候沈红对自己很不错,还是自己的表姑。
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时候,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,沈红毫不犹豫的把她卖了。
沈红见陆佳不说话,继续说道:“你仔细想想清楚,那个位置多少人盯着,每年多少漂亮的女孩想要这样的机会都没有,你现在被大老板看上,简直就是你的福气。”
沈红一直羡慕娱乐圈那些手下有艺人被大老板看上,然后一飞冲天,经纪人也跟着一飞冲天的情况。
现在机会就摆在她的面前,她当然不愿意放弃。
更何况,陆佳也没损失什么,反正陪谁睡觉不是睡,金钱和地位才是王道。
陆佳本来是个活波可爱得姑娘,一直以来脸上总是洋溢着青春的微笑,而现在,她低着头,满脸委屈,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。
她的小手捏着椅子的边缘,内心十分挣扎。
陆佳的性格偏向于“服从性人格”,自己没什么主见,非常不善于拒绝别人。比如这件事她知道不对,但她还是不能明确的反驳沈红。
毕竟,沈红是她的表姑,也是她的经纪人。
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性格,才让沈红变本加厉。
就在这个时候,陆佳的电话忽然响了。陆佳看了一眼电话,是葛晨的来电。
“表姑我接个电话。”陆佳拿起电话,飞也似的逃走了。